农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系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全体教职工: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展2024年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单位考核小组
组长:张远帆、倪中福
组员:曾昭海、张海林、董朝斌、史 博
2.教师工作量核定小组
组长:张远帆、倪中福
组员:曾昭海、张海林、董朝斌、史 博、隋鹏、张明才、朱作峰、姚颖垠、吴 敏、田沁兰、关 健、张晨阳
3.师德建设委员会
组长:张远帆
组员:史 博、辛明明、陈源泉、田 丰、朱作峰、何绍贞、孟庆锋、张馨月
二、年度考核要求
1.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
按照学校《2024年全校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附件1),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分为两部分:1.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数据已由学校相关部门统计并置入系统;2.学院工作量核定,参见《农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补充细则》(附件2)。
2.师德考核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及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学院在编教师、博士后人员、非在编人员、上庄实验站教职工等)参加师德考核。
(1)学生测评
学院面向全体学生收集对教师的评议意见,学院将在新楼一层大厅设立意见箱,同时也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cabcaudj@126.com
(2)个人测评与同事互评
学院在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及博士后人员,按所在系开展个人测评与同事互评,由所在系的教工党支部综合评议意见,给出考核建议等级。
学院在编处级干部、其他党政管理岗位教师由学院党委统一组织个人自评与同事互评,并结合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结果,由党委综合评议意见,给出考核建议等级。
学院非在编人员中,学院直接聘用的行政人员等参加学院党委统一组织的师德评议;其他由学院教师联系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由聘用教师结合所在系的要求,组织评议,并加强考核与教育工作。
(3)综合评议
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将综合学生测评,以及各组织上报的考核建议等级,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由学院党委会最终审议。
3. 年度考核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博士后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各系由系主任、副系主任、教工党支部委员共同成立考核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分配指标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行政管理人员由学院按学校文件要求统一开展行政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
三、考核安排
1.12月13日-12月17日:学校发布通知、学院工作部署、学校各部门数据对接,并置入系统。
2.12月18日-12月20日:专任教师考核系统开放展示。由于数据前期已由各部门审核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如确有导入错误,由数据负责部门维护相关数据。12月20日17:00系统将锁定数据,不再变更。
专任教师根据附件2补充细则部分项,填写《农学院专任教师公共服务工作量补充信息统计》(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YiVAJ7I.aspx# ),问卷系统关闭时间:12月18日17:00,自愿填写问卷星,如有涉及的项目则填写,没有则不填写。
温馨提示:入选学校人才培育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对团队成员分配的工作量已置入系统,该部分工作量将与学院公共服务部分工作量合计,总不超过完成度0.3。
3.12月23日9:00前,专任教师直接通过系统提交考核表,无需填写学院认定的工作量部分,该部分将由学院根据前期问卷收集资料,直接填写。
4.12月23日-12月24日:学院核定并填写专任教师学院部分工作量,并对符合有关文件政策事由给予“减免”工作量。
5.12月30日9:00前,实验技术岗、博士后人员、党政管理人员通过系统提交考核表。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表》,每位教职工只填写一种考核表。
6.12月24日-12月31日:各系、党支部参照《农学院教职工、博士后考核名单》(附件4)以及分配指标(另行通知),负责组织所在系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岗教师、博士后人员进行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所有在站博士后根据导师所在系参加各系考核。2025年1月2日上午10:00前,请各系主任将年度考核结果发送至guanjian@cau.edu.cn,由学院统一录入系统再反馈至系主任。
6.2023年1月7日上午11:00前,由系主任将年度考核备案表分别由教师、博士后本人签字,党支书、系主任签字的考核表交至新楼1005办公室。
7.师德考核中学生测评时间截止为12月27日。
四、考核结果等级情况
1.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系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人数为所在系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未完成基本岗位职责的专任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专任教师工作量完成度在本单位全体教师或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前20%,作为专任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档次评定的重要参考和主要依据。
3.优秀指标(后续通知)请严格控制在学院分配的指标内。
联系人:关健 电话:62732383 邮箱:guanjian@cau.edu.cn
附件2:农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补充细则(2024年).pdf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