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荣鹏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位同学: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我院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现开展荣鹏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二年级(含)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祖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品行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刻苦,勤奋主动,不断要求进步,无不及格课程;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认真接受老师指导,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5.本科生评选学业年总GPA3.0以上,综合测评成绩位于专业前60%或在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比率较上一学年提高10%(含)以上;

6.研究生评选学年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存在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患重大疾病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等情况。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共评选不超过1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以下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申请学生需填写《附件1:农学院2023-2024学年荣鹏助学金申请推荐表》,研究生需另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无固定模板,真实详细说明困难情况即可,附到申请推荐表后,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学号+荣鹏助学金申请表”(例如:张三2023301040123荣鹏助学金申请表)于11月6日上午11:30前发送至邮箱cabzzglb@163.com。收到邮件回复“农学院团委资助管理部已收到您的邮件”即为提交成功。

(二)学院评选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三)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奖学金捐赠方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4177

联系地址:农学楼401办公室

联系邮箱:caubaiyu@ca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2023-2024学年荣鹏助学金申请推荐表.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荣鹏助学金2023-2024学年评选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