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位本科生: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3〕18号)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学院现启动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等级与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国家一等助学金、国家二等助学金、国家三等助学金,对应评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4-2025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等);

(4)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于11月4日17:00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01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注意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与困难认定等级一一对应,即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一等助学金,比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二等助学金,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三等助学金。

2.学院审核。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核实评定国家助学金,并在系统中将学院审核意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愿放弃申请的学生需填写《附件:未参加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名单》,于11月4日17:00前发至邮箱cabzzglb@163.com,并将学生本人签字的放弃国家助学金说明(无固定模板,真实详细说明放弃原因)纸质版于11月4日11:30前于工作时间提交至农学楼401白老师处。

3.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上级要求将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4177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附件:未参加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