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中国农业大学印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3〕20 号)以及学校、学院相关工作安排,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追加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根据学校政策文件,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共14个名额,其中9名推荐人选已公示,本次(第二轮)增补5名(包含 1 个名额面向强基计划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不变,学院共计11个名额,前期已公示完毕。后续如因国家奖学金增补评选导致名额空缺再做调整。

二、提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第一轮奖励标准同步提高至每生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7.成绩要求:评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含),且评选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0%,或者学习成绩排名前50%且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60%,没有不及格科目;

6.2023-2024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将《附件:农学院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word版本及pdf版本文件命名为“姓名+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表”,如“李明+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表”,于11月1日22:00前提交至邮箱cabzzglb@163.com,收到邮件回复后即为提交成功。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11月122:00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01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政府拨款类奖学金模块-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前期已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并获通过的学生无需再次进行申请。

(二)学院初评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举行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评选会,确定国家奖学金(第二批)人选。答辩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

国家励志奖学金将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数,根据各年级人数、专业设置等情况,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和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三)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4177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联系地址:农学楼401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31



附件:农学院国家奖学金(第二轮)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