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部分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中国农业大学印发《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 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学院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部分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二次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及说明

本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包括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近邻宝奖学金、哈啰校园筑梦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香港崇正奖学金、登海“知农爱农”麦芒之星奖学金和登海“知农爱农”风尚之星奖学金。评选数量及奖励金额详见《附件1:2023-2024学年农学院本科生部分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

曦之奖学金等助困类奖学金后续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评选情况再做调整。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可兼得,即每个学生每个参评学年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参评对象

1.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对于转专业本科生参评奖学金,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3.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具有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资格;

4.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协作培养学生不参评我校的奖学金评选。

三、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参评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3-2024 学年农学院本科生部分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登海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于116上午11:30前填写以下问卷提出申请。申请时无需考虑奖学金是否兼得,后续学院初评会做统筹安排。

(二)学院评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数,根据各年级人数、专业设置等情况,参考申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表现情况,分配本学院名额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学生根据后续通知按照各奖学金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4177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联系地址:农学楼401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4




附件1:2023-2024学年农学院本科生部分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登海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