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社会助学金根据学校和资助方的相关协议和要求进行评审。各助学金项目名称、资助方介绍、资助人数、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及主要条件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社会助学金项目一览表》。
二、申请条件
1.社会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预科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4-2025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各项助学金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社会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出国交换等);
(4)学校、资助方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原则
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根据资助方与学校相关要求开展评审,具体分为续评和新评两种情况:
(一)续评
续评名额优先资助上学年已获助学生,对受助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仍然符合助学金相应条件要求,包括是否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否处于违纪处分期以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等情况。续评名单详见《附件2:2024-2025学年本科生助学金续评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报给资助方,由资助方确定是否给予资助。
(二)新评
新评名额主要面向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有剩余名额,可考虑其他年级特别困难学生。学校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请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于11月19日晚21:00前填写以下问卷提出申请。申请时无需考虑是否兼得,后续学院初评会做统筹安排。
(二)学院初审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社会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学生根据后续通知按照各奖学金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其他要求
学生如对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咨询反映。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 62733737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联系地址:农学楼401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级社会助学金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农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助学金续评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