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申请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新学年伊始,为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时间滞后等原因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情况,现启动研究生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申请工作,以便其进行缓注册,不影响制定培养方案和选课。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 本学费缓缴申请仅包括研究生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且不包括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缴纳非普通学费标准的学生。
2. 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如果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需要在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受理的同时,办理学费缓缴申请。
3. 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其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真实详细说明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学费缓缴申请材料。
二、申请流程
1.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需提交生源地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开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校验码的短信截图打印件(写明姓名、学号、培养单位),并扫码填写《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如同时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短信回执校验码,只上交受理证明。
2. 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需提交填写好的《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2024年研究生学费缓缴学院汇总表》(附件2)。
3.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上述申请类别,新生于8月26日15:00前提交纸质版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农学楼401办公室赵老师处,8月26日15:00前提交电子版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至邮箱zhaozeyang1127@163.com,研究生老生于9月4日前提交,提交位置同上。
4. 烟台、海南专项研究生提交至所在研究院资助负责老师,联系方式烟台专项李量老师(0535-6923685,烟台研究院行政楼1607),海南专项赵彬彬(16601168162,三亚崖州区用友产业园8号楼)。
5. 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拟缴费日期为“贷款放款日”,其他情况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最长可以缓缴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必须在拟缴费日期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无法发放当年的学校助学金。
三、其他
1.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农大研生〔2017〕5号)有关要求,研究生应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方能注册。申请缓缴学费后,可进行缓注册,但缓注册不等同于注册,仍需缴清学费正式注册后才会发放学校助学金,以及办理答辩、毕业等手续。
2. 无《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
3. 对于经办银行要求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学生可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大厅(东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三层B座310室)办理确认盖章手续,由学生本人按照经办银行的要求邮寄给指定地址。
联系人:赵泽阳 马玮哲
联系电话:010-62734177
邮箱:zhaozeyang1127@163.com
农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