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1)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近三年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重复申报。

2.具体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标准

根据《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院的优秀本科生名额为1名,学院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在院内推荐1名,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三、工作安排

1.9月18日下午17:00前,意向申请学生提交《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下简称《评审表》)纸质版、《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下简称《统计表》)纸质版、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两张,背后注明学校和学生姓名)至农学楼401办公室,《评审表》(附件2)及《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邮箱cabzzglb@163.com(评审表电子版本须为pdf格式)。

《评审表》用A4纸打印,《评审表》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2.学校对本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四、相关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宝钢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推荐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和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具体申报条件,学院将严把质量关。《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要按照要求认真准确规范填写,否则将影响该候选人的评选资格。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2.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互不兼得,获得宝钢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继续参评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如未获得宝钢奖学金,可继续参评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联 系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3737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联系地点:农学楼401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6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