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
学院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资助标准分别是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5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3000元/人,对应评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预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2023-2024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处于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等);
(4)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于10月25日前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注意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与困难认定等级一一对应,即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一等助学金,比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二等助学金,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三等助学金。
2.学院审核。学院将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核实评定国家助学金,并在系统中将学院审核意见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满足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但是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交学生本人签字、学院盖章的学生本人放弃国家助学金说明。
3.学校公示。学校审核通过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4.助学金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三、其他要求与说明
如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通过电话、邮箱、面谈等方式向学院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咨询反映。
联 系 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4177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联系地址:农学楼401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农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