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部分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2023学年部分社会捐赠类及农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所申请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奖优社会捐赠奖学金一览表》、《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登海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参评人数,综合考虑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要求,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经过讨论、审议,给出了《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优类社会捐赠奖学金建议申请名单》。注意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可兼得,即每个学生每个参评学年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四、学生申请
春雨奖学金、中图能源奖学金、富通奖学金(二等)、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近邻宝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香港崇正奖学金申请学生于10月15日前登录系统https://students.cau.edu.cn/,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待院系审核通过后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连同成绩单(原件)、相关荣誉证明(可复印)、个人成长报告(可电子版打印)等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申请表中有照片要求的需要粘贴证件照原件。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信息请于10月13日上午11:30前提交至系统,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登海“知农爱农”麦芒之星奖学金、登海“知农爱农”风尚之星奖学金、登海“知农爱农”进步之星奖学金为院设奖学金,请申请学生于10月15日前提交《附件4: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汇总表》、相关荣誉证明(合成为1个PDF)、个人成长报告电子版到cabzzglb@163.com,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奖项+申请材料”、“姓名+奖项+申请审批表/奖学金汇总表/相关荣誉证明/个人成长报告”。申请审批表(附件4)、相关荣誉证明(复印件)、个人成长报告(可电子版打印)纸质版材料于10月16日17:30前在工作时间内提交至农学楼401办公室。
特别提醒:
1.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准确填写,2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学院评选报送
学院根据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评结果通过系统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学院需将推荐获奖学生的纸质材料、2022-2023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62734177
联系地址:农学楼401
电子邮箱:caubaiyu@ca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奖优社会捐赠奖学金一览表.pdf
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优类社会捐赠奖学金建议申请名单.pdf
附件4: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5: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