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学院召开系列会议 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和改革研究生综合评价机制,自2014年设立国家奖学金以来,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近三年来,学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和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体系。自2016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学院就启动了对于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调研和修改制定工作。新修订的方案要特别突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因此,新的评选细则要体现对学生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相关内容。从去年年底开始,修订过程中学院多次召开学工办工作会、院学位委员征求意见会、研究生代表征求意见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组会等系列会议,逐步完善评选细则。
为完善好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制定工作,前期院学工办针对奖学金评选办法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工作。调研范围涉及校内各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也对北京市相关高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进行了调研分析。院研究生会也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收集研究生代表们的意见为细则修改提供参考。
2017年7月25日,学院党委书记曲瑛德主持召开了奖学金评选工作征求意见讨论会。曲瑛德介绍了学院修改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的背景和有关情况,并强调希望各位研究生代表充分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研究生同学普遍关心的学术成果与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成立了两个学生意见征集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党支部支委等。学院吸纳各小组征求的学生意见对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了修改调整。在此基础上,还征求了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学位委员会成员对奖学金细则的意见,并根据大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评定细则。
2017年9月12日,学院党委书记曲瑛德再次主持召开奖学金评选工作征求意见讨论会,院长金危危、副院长刘庆昌、副院长曾昭海、学位委员会成员、各系系主任、学工办老师等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本年度的奖学金评选细则。特别值得说明的是,针对本年度延期博士生不具有评选国家奖学金资格问题,会议进行了认真充分地讨论,与会人员一致建议针对延期博士群体专门设置 “院长特别奖学金”,以激励延期博士潜心做好学术研究。
2017年9月13日,学院召开了2017年第10次党政联席会,会议通过了设置“院长特别奖学金”,明确自2017年开始进行评选,参评人员限延期博士生,每年评选人数不超过3人,每人获奖金额30000元。
2017年9月15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在农学楼110会议室再次就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就召开博士生论坛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院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公开答辩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会议就做好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学院强调,希望各研究生专业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参考学院制定的相关评价办法同时也紧密结合专业特点,通过召开公开答辩会或者导师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希望各位拟参评的研究生同学如实客观提交申报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背评选办法要求的行为,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将严肃处理。希望全院师生一起努力,真正通过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达到调动研究生同学勤奋学习、潜心学术,同时德业双修、力行实践并服务社会的目的。
责任编辑: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