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申报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近三年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具体申报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处分(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9.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三)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的优秀本科生名额为3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1名。学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填写《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表》(推荐理由无需填写),并于9月16日17:00前将材料发送至King000180826@163.com。
2.学院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3.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遴选3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并从3名学生中产生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选。
4.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获奖结果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
推荐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和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具体申报条件。
联 系 人:宁荣金
联系电话:62734177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