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申报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近三年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具体申报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处分(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9.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三)奖励标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的优秀本科生名额为3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1名。学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填写《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表》(推荐理由无需填写),并于9月16日17:00前将材料发送至King000180826@163.com。

2.学院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3.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遴选3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并从3名学生中产生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选。

4.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获奖结果以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通知为准。

四、相关要求

推荐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和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具体申报条件。

 

 

联 系 人:宁荣金

联系电话:62734177

联系邮箱:King000180826@163.com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表.xlsx

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