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23年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5-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大类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    分流对象

2021级农学本科生。

二、    分流原则

(一)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如专业人数已满,则按照GPA优先原则接收。

(二)农学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90人,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30人。

(三)学生的专业一经分流确定,不允许更改。

三、    分流后的专业及班级:

分流后专业名称

分流后班级

农学

农学211班、农学212班、农学213班

种子科学与工程

种科211班

四、    时间安排:

5月5日,宣传动员;

5月5日—5月9日,学生进行专业选择;

5月10日前,请各班班长将专业分流报名表发至邮箱:wumin801@cau.edu.cn;

5月11日—5月12日,学院进行调剂;

5月13日-5月15日,公布结果;

5月16日,上报本科生院。               


教务与学生管理科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