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学院2023年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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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农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大类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 分流对象
2021级农学本科生。
二、 分流原则
(一)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如专业人数已满,则按照GPA优先原则接收。
(二)农学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90人,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30人。
(三)学生的专业一经分流确定,不允许更改。
三、 分流后的专业及班级:
分流后专业名称 | 分流后班级 |
农学 | 农学211班、农学212班、农学213班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种科211班 |
四、 时间安排:
5月5日,宣传动员;
5月5日—5月9日,学生进行专业选择;
5月10日前,请各班班长将专业分流报名表发至邮箱:wumin801@cau.edu.cn;
5月11日—5月12日,学院进行调剂;
5月13日-5月15日,公布结果;
5月16日,上报本科生院。
教务与学生管理科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