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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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团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提交时应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3.通过入党推优,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其中在现支部培养考察至少半年),从未中断培养,有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培养考察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意见,每季度认真撰写思想汇报); 4.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如有注明期限,则以证书时间为准); 5.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作风优良,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6.在党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积极,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二、发展程序说明 1.资格核查 各支部通过查阅核对入党材料,摸底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查看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如因入党材料在档案馆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可开具介绍信到档案馆查阅。 2.意见征集 对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征集方式可包括个别谈话(对候选人比较了解的人)、支部扩大会议、支部民意测验等(可参考链接http://fuwu.12371.cn/2016/07/28/ARTI1469671075385872.shtml ),调查对象包括党小组(如设立)、培养联系人、党员、团员、群众、导师、班主任等,填写《关于XXX同志的征求群众意见表》(党支部、团支部各一份,如实记录)、《关于把XX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 3.确定拟发展人选 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未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排序,填写《农学院发展对象备案表》。 三、发展要求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吸纳优秀的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各支部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牢牢把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片面地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学习成绩等作为唯一参考标准,需要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关键时刻的表现。 对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搞不正当交易、及其它不合理的行为可以向学院反映,待学院核实情况后作出处理,请广大同学给予支持与监督。 四、上报材料 《农学院发展对象备案表》在2023年4月17日(周一)中午12:00前发送至公邮cabcaudj@126.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党支部名称+发展对象备案表”。同时,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谈话记录表; (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4)思想汇报; (5)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 (6)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7)征求群众意见材料; (8)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表。 其中第七项、第八项材料可于确定名额后提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733399 办公地点:新楼1005A办公室 附件一: 附件二: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党委 202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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