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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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清理高等学校科研人员论文发表中存在的学术不端问题和无实质学术贡献的挂名现象,营造健康学术生态,教育部科技司决定在部属各高校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学院需切实发挥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组织宣传教育,将集中学习与师生自学相结合,深入广泛开展各项文件的学习讨论,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恪守学术规范。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学院网站链接:http://cab.cau.edu.cn/art/2022/8/25/art_46876_877307.html)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链接:https://www.orichina.cn/channels/6.html)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学习活动,实现科研诚信教育对科研人员和学生全覆盖。 (二)开展存量论文自查 1、个人自查 学院等相关单位组织科研人员按照发表论文对照自查表(附件2),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校、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科技论文进行逐篇对照检查,重点检视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等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包括对研究的思路或者设计有重要贡献、对研究数据进行分析或者解释、对论文重要知识性内容有关键性意见、对论文进行最终定稿等。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发表和投稿的科技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在专项活动结束前填写自查表并向学院报告。 2、学院核查 学院对本单位人员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对自查中发现存在科研诚信违规行为的进行汇总上报,填报学院自查汇总表及问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院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 三、有关要求 各位老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与学风作风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活动。注:2021年9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21〕193号)要求已完成发表论文自查并签署承诺书的科研人员不参加本次活动。 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9月1日前将科研人员科技论文自查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1005办公室,附件2及学院自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zcylaw2013@163.com。 专项活动后,学校将从严查处出现的科研诚信案件。对科研成果为专项活动前投稿、发表且在本次活动中相关作者未报告或者与报告情况不符的,或专项活动后投稿、发表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科研院联系人: 杨 苗 62731036 陈英义 62731441 电子邮箱:yangmiao@cau.edu.cn 农学院联系人:张晨阳 62733399 电子邮箱:zhangchenyang@ca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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