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3号,附件1)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新生不做成绩要求);
(4)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
(5)2021-2022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费减免: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学费减免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超出学制规定年限;
(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学费减免的情况。
二、减免数量与等级
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减免学生数量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为全额减免,主要对象为严重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二等为半额减免,主要对象为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即日起至11月18日):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本科生院出具的成绩单(绿色版本,加盖学籍专用章,大一新生无需提供),于11月18日前报送至新楼1003达老师处。申请学生还需填写《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dazhuoya@cau.edu.cn。
2.学院审核报送(11月19日-11月23日):学院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原则上减免人数应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
3.学校评定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提出评定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2.各学院在评议过程中要结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统筹考虑学生本学年所获得资助的额度。
联系人:达卓娅
联系电话:62733737-805
电子邮箱:dazhuoya@ca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