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各党、团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现开展农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提交时应年满18周岁);
3.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有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培养考察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意见,每季度撰写思想汇报);
4.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如有注明期限,则以证书时间为准);
5.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作风优良,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6.在党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积极,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7.非毕业年级。
二、发展程序说明
1.资格核查
各支部摸底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查看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填写《农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将本学期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优先排序,不符合发展条件的靠后排序,5月2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公邮cabcaudj@126.com。如因入党材料在档案馆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可在5月20日中午12:00前填写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jq/77935459.aspx,学院将统一查询档案。
2.意见征集
对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征集方式可包括个别谈话、支部座谈、支部民意测验等(可参考链接http://fuwu.12371.cn/2016/07/28/ARTI1469671075385872.shtml ,疫情期间,如线上开展,必须通过【视频】进行,不可采取语音或文字问答交流的形式进行),调查对象包括党小组(如设立)、培养联系人、党员、团员、群众、导师、班主任等。在广泛征集意见后,填写《关于XXX同志的征求群众意见表》(团支部、党支部各一份)、《关于把XX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
3.确定拟发展人选
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填写《农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支部委员会召开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会议,疫情期间,如线上开展,必须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不可采取语音或文字问答交流的形式。参会人数仍按照“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的规定执行。
三、上报材料
1、《农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在2019年5月23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公邮cabcaudj@126.com,邮件命名方式为“支部名称+积极分子信息统计”;
2、《农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在2019年6月2日前发送至公邮cabcaudj@126.com,邮件命名方式为“支部名称+发展对象备案表”;
3、返校后,党支部书记收齐发展对象的纸质材料并交至新楼1005A办公室。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谈话记录表;
(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4)思想汇报;
(5)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
(6)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7)征求群众意见材料;
(8)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表。
四、发展要求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吸纳优秀的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各支部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牢牢把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片面地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学习成绩等作为唯一参考标准,需要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关键时刻(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表现。
对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搞不正当交易、及其它不合理的行为可以向学院反映,待学院核实情况后作出处理,请广大同学给予支持与监督。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732383
办公地点:新楼1005A办公室
附件:
关于把XX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docx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党委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