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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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度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9月6日-9月13日;
二、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发放范围 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且未领取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且仅限统招统分或非定向毕业生。 (二)申领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2019年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2020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请同学们仔细查看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2、材料提交说明: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利用寒假期间备齐材料,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农学楼42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补贴类别”命名发送到cabjiuye@126.com。 3、各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登录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录入毕业生信息。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并于2019年10月下旬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根据退回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及学院完善材料后再次上报。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要求 1、此通知通过就业信息网公告发布,请各学院及时予以转发,并在寒假前完成摸底及组织申请工作。请相关毕业生认真查看,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及时申报。 2、学生提供材料前应认真核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确保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信息、姓名、银行卡号正确无误,银行卡须为本人名下且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借记卡。
联系人:刘老师62733737
附件2: 附件3:
农学院就业创业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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