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年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和团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循《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京团组〔2018〕10号)文件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
一、规范入团申请工作流程
1.入团申请的提出。入团申请应由本人自愿向团组织提出,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向团组织表态等,由本人亲自书写。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必须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入团申请书的审核。一是确定申请递交程序是否正确。二是确定入团申请人国籍、年龄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团条件。三是审看入团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手写并本人签名。
3.安排入团申请谈话。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对其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并做好谈话记录。
4.建立入团申请人员档案。团组织应建立积极申请入团人员的名册,建立申请入团人员档案,及时记录每位入团申请人的入团工作进展。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在所有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一般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后将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2.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团组织应当指定 1 至 2 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基层团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3.教育培养考察。要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教育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教育培养考察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 8 学时。入团积极分子要求参与理论考核,考核成绩是发展团员资格的重要参照。
(2)团组织应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并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内容,鼓励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3)入团积极分子应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组织要做好相关记录。
4.在教育培养考察阶段,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的,积极分子要及时报告所在团组织,做好继续培养教育和档案的交接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工作安排
1.入团申请的提出。入团申请应由本人自愿向团组织提出,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向团组织表态等,由本人亲自书写。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必须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参考附件1)
2.入团申请书的审核。一是确定申请递交程序是否正确。二是确定入团申请人国籍、年龄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团条件。三是审看入团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手写并本人签名。
3.安排入团申请谈话。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对其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并做好谈话记录。(填写附件2)
4.建立入团申请人员档案。团组织应建立积极申请入团人员的名册,建立申请入团人员档案,及时记录每位入团申请人的入团工作进展。
5.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在所有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一般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后将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填写附件3、4、5)
6.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团组织应当指定 1 至 2 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填写附件6)
7.教育培养考察。要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教育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教育培养考察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 8 学时。入团积极分子要求参与理论考核,考核成绩是发展团员资格的重要参照。(团课分为校级团课和院级团课,其中校级团课和“知行”团校团课共同举办)
(2)团组织应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并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内容,鼓励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3)入团积极分子应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组织要做好相关记录。
各团支部应该仔细阅读上述要求后按照规定逐步开展工作。
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电子版于2019年11月29日(周五)下午18:00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nxy_twzzb@163.com,统一命名为“XX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
入团志愿书、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暂时保存至各团支部手中。
联系人:陈泽权
联系电话:13121111522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