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博士后招收方案(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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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农业大学文件(中农大人字【2017】1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9月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http://rsc.cau.edu.cn/art/2017/6/27/art_1308_523048.html的文件要求,吸引更多优秀博士来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博士后招收制定如下方案: 一、博士后进站标准 (一)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三)国家项目博士后、学校项目博士后、自筹经费博士后均须为全职博士后。 (四)国家项目博士后入站学术标准,按国家和学校要求执行,具体请参见《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博士后制度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五)学校项目博士后在学校要求基础上,还需满足:申请人须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SCI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学术论文1篇;且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过一项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内的青年基金,博士后基金,面上基金,重点基金或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或其他国家的项目等。 (六)自筹经费博士后须具备如下条件: 1. 科研成果: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在SCI,国家级重点期刊或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课题相关学术论文1篇; (2)公开出版2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者参编教材; (3)获得发明专利1项;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6名; (5)其他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重大成果。 2. 科研项目 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过一项国家级项目,包括青年基金,博士后基金,面上基金,重点基金或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 (六)联合培养博士后参照自筹经费博士后标准执行。 二、博士后出站标准 (一)国家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须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至少1项;且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2篇(累积影响因子5及以上),或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单篇影响因子5及以上)。 (二)学校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须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至少1项,且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1篇。 (三)自筹经费博士后在站期间,须具备如下条件: 1.科研成果:须完成如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其中第(1)项为必要条件。 (1)以第一作者在SCI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课题相关学术论文1篇; (2)公开出版2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者参编教材;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6名; (5)其他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重大成果。 上述成果必须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2.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要求体现申请人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高学术水平。 (四)联合培养博士后参照自筹经费博士后出站标准执行。 三、博士后资助标准 1. 国家项目博士后:由国家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根据入选的项目类型和相关政策兑现待遇。对于全职在校工作的此类博士后,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供其租住。 2、学校项目博士后:资助总额不低于20万元/年,其中,学校承担10万元/年,学院和合作导师承担不低于10万元/年,包括工资、住房补贴、学校和个人缴纳的各类税费、保险等。学校不提供住房。 3. 自筹经费博士后由合作导师自筹,学院博士后基金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学校不提供住房。 4. 联合培养博士后:不享受学校全职博士后的相关待遇,其待遇根据签订的协议执行。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 2018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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