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第一批到基层就业奖励申请材料的通知 | |||||||
|
|||||||
各位毕业生: 根据我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农大学字[2010]2号),结合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对到基层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进行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对象和方式: 1、我校2018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2、毕业以后自愿到基层就业,签约服务期在两年以上(含两年); 具体奖励条款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二、奖励的申请和审核: 1、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的申请工作。申请按照自愿的原则,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可填写《2018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附件2)。 2、到西部地区非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名单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将于毕业典礼前统一发放证书。 3、未定岗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工作岗位确定后,于10月底前申请第二批基层就业奖励。 4、各学院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申请资格、申请理由和符合奖励的条款等。对符合物质奖励条件的,在《2018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上签署分党委意见。 5、各学院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汇总填写《2018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汇总表》(附件3),连同就业协议复印件一同提交。 6、学院上报汇总材料后,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后发放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申请的毕业生务必于6月6日(星期三)下午5点之前将《2018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汇总表》和《2018年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登记表》(附就业协议复印件)纸质版报送农学楼42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cabjiuye@126.com。 附件: 1、《中国农业大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5月30日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