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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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全体教职工: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和《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18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展2018年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每位教职工只参加一种岗位的年度考核。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博士后填写《博士后人员年度考核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曲瑛德、金危危 副组长:倪中福、曾昭海、张海林、胡云 成员:隋鹏、张明才、朱作峰、王向峰、陈源泉、孟庆锋、何绍贞、姚颖垠 二、考核内容 1. 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 为强化教师岗位职责意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落实好教师承担教学与科研的两大基本职能,专任教师的年度考核在进行工作量考核的基础上实施开展,未完成基本岗位职责的教师,不得评为优秀。 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分为两部分:1.依据《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附件1)中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进行考核,数据由学校相关部门统计并直接置入系统;2.其他工作量核定,参见《农学院工作量补充细则》(附件2)。 专任教师实际教学、科研总工作量占相应标准量的比例之和须达到100%。其中,教学标准量为256教学工作量;科研标准量教授为100科研工作量、副教授为60科研工作量、讲师为30科研工作量。 即:若教学工作量为X,科研工作量为Y,专任教师年度总工作量基本要求为: 教授:X/256+Y/100≥1 副教授:X/256+Y/60≥1 讲师:X/256+Y/30≥1 2. 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 考核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中农大人字〔2017〕27号)和《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农大人字〔2017〕32号)进行。 各系考核小组由系主任、副系主任和支委会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师德考核及年度考核结果。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 三、考核安排 1. 2018年12月23-26日:教职工、博士后根据所属岗位类型,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修改或补充,“系统”登录办法:“校内平台”登录“我的空间”,点击右上角“年度考核”图标进入系统。已置入“系统”部分的工作量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请填写《专任教师上报修改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及时发送邮件给人事秘书(邮箱:zoelee_ls@163.com);其他工作量部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请自行填写,填写完成请点“提交”。其他工作量内容参考《农学院工作量补充细则》(附件2) 2. 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日:人事秘书与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等对教师提交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核实后提交学校,统一补录到教师考核表中,并将汇总的教师工作量等结果反馈各系负责人。 3. 2019年1月3-6日:各系、党支部参照《农学院教职工、博后考核名单》(附件4)根据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结合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对被考核者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档次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考核人的《年度考核表》中(请注意提醒考核人签字确认)。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系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以内;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人数为所在系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 博士后根据导师所在系参加各系考核,有考核博士后的系各推荐一名优秀,最后优秀名单由学院确定。进站未满一年的博士后由导师自行考核,不参加学院年度考核工作。 4. 2019年1月7-11日:教职工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其中专任教师考核表会在“校内平台”公示。 5. 2019年1月15日后:学校审定、发文公布。
优秀指标请严格控制在学院分配的指标内:
联系人: 人事秘书李珊 电话:62732383 邮箱:zoelee_ls@163.com 本科教务秘书吴敏 电话: 62734892 邮箱:wumin801@cau.edu.cn 研究生教务秘书王美芹 电话:62732565 邮箱:zwwmq@cau.edu.cn 科研秘书王婷 电话:62733384 邮箱:wangting_92@cau.edu.cn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年度考核操作手册(for教职工).pdf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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