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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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基金委ISIS系统已经生成《结题/成果报告》,请各学院对照本院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如果项目负责人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在ISIS系统登陆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通过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若原来使用邮箱已停用,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变更邮箱地址。 一、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及撰写要求”,按照提纲格式撰写,对于没有填写内容的提纲项请不要删除,在此项填写“无”即可。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成果统计表数据由系统采集成果目录信息自动生成。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决算表》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书,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要求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否则财务处审核不过不予盖财务章。除重大项目(属成本补偿资助项目)外其他项目填写资金决算表(定额补助)和决算说明书(定额补助)。 4、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5、为保证《结题/成果报告》的填报质量,请各学院提醒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并做好审核工作,对于报告电子版有修改要求的,学院科研秘书有权限在系统中进行退回修改。 6、填报过程中如遇信息系统问题可咨询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二、纸质材料要求 1、《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无需提供纸质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好财务部门签章和公章后交给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到科研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科研院公章和学校公章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3、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将盖有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的决算表原件交科研院一份。 三、时间节点 1、《结题/成果报告》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16:00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9日下午16:00,由学院收齐后集中交科研院,提交时需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清单一份。各学院自行确定本院内汇总材料的截止时间。
联系人:钱莉琴 电话:62733540; Email:qianliqin@ca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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