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二级党校2017-2018秋季学期党课培训计划(发展对象培训班) | ||||||||||||||||||||||||||||||||||||
|
||||||||||||||||||||||||||||||||||||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使发展对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帮助发展对象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充分发挥党的发展对象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农学院党委(党校)拟定近期举办2017年第二期青年党校培训(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党课培训安排: 培训对象:在2017学年秋季学期列为拟发展对象的农学院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 1.理论教学环节(12学时)
理论教学环节采取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对象需同时在发展对象党课系统进行在线学习。 2.自学研修(4学时) 阅读文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共产党宣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10月12日)》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 《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4日) 《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26日) 《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2016年12月7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3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7年8月1日) 心得体会: 结合党课学习内容,围绕自学材料,撰写心得体会一篇,不少于2000字。在11月22日前上交至党支部书记处,由党支部支委审查并予以指导。 3主题实践锻炼(8学时) 参观考察(4学时) 以学院党委为单位组织学员进行“缅怀先烈领袖,重走建党建国之路”主题学习教育参观活动,在活动中更好地了解党史、国史,践行“两学一做”,加深对党风党纪、党性修养问题的理解和体会,具体安排为:
党日或社会实践活动(4学时) 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两学一做”为主线组织学员开展系列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学员勇于亮出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全国农科学子联合实践行动和红色“1+1”活动等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学习生活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请各党支部于党日活动开展前两周向学院党委提交活动申请表,活动结束后提交总结材料至nxy_xxcj@163.com,注重宣传,扩大活动在校园内的影响范围。 4. 研讨交流(4学时) 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活动,以及“学好党史国史,讲好中国故事”主题活动,要求发展对象积极参与其中,并围绕相关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感想体会。12月5日前上交党支部书记审阅。各党支部需在支部手册中记录活动开展的具体内容和参加人员名单。 结课考试
二、考核管理 本次党课培训考核成绩以结业考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结业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评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出勤率低于2/3或未提交两篇学习心得者,取消考试成绩。 三、注意事项 (1)各学生党支部组织2017年秋季党的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班;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对于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严重者或累犯者将取消党校学习资格,并视后期表现决定今后是否允许再参加党校学习。 (3)各所属党支部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凡有任何原因不能参加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的同学,请务必直接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请假,在教学前两天交给党支部书记,各支部书记及时报各党校办公室备案。 (4)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2732002。 农学院党委(党校) 中国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7年10月31日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