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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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我校大学生的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才,学院现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工作安排 1.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编号111010)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编号111011)为4000 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编号111012)为3000 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编号111013)为2000 元/人。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微公益卡(2017级除外),由学院负责审核存档。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实施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二、社会助学金项目及工作安排 社会助学金的评审依据资助方与学校签订的资助协议开展,相关工作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本学院社会助学金项目情况如下: (一)助学金项目及评审要求 1.肯德基曙光基金助学金(编号为112020),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要求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列班级前50%。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7000元(编为112021)、5000元(编号为112022)、5000元(编号为112023)、3000元(编号为112024)的额度发放。在受助期间,需从第一学年寒假后至第二学年暑假完成400小时的餐厅实践时数;获助后需加入“曙光公社”,在二、三年级期间参与200小时社会服务活动。本学年资助2人(续评)。 2.学长助学金(编号112050),2004年由我校毕业生发起捐款,2006年设立,本学年资助1人(新评,限2017级),资助金额1000元/人。 3.柏年基金助学金(编号112080),2005年由北美永新能源公司捐资设立,现由柏年基金会管理,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资助2人(续评2人),资助金额2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受助学生学年考核(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4.洪锦标助学金(编号112130),2010年由香港友人洪锦标先生捐资设立,本学年资助2人(续评2人),资助金额3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5.阎绍樟助学金(编号112140),2008年由香港友人阎绍樟先生捐资设立,本年度资助1人(续评1人),资助金额3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6.王妩蓉助学金(编号112150),2004年由王妩蓉女士捐资设立,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资助1人(续评1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7.王方名助学金(编号112210),2011年由爱心人士捐资设立,资助农学院、动科学院的四川、重庆或西南西北籍农村家庭的经济困难学生10人(续评8人;新评2人,其中2014级1人,2016级1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 8.欧阳启助学金(编号112220),2011年由欧阳启教育基金会(美国)捐资设立,本学年资助7人(续评7名),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生源地为云南、四川地区的学生,资助金额6000元/人。学生在受助学年内应参加不少于60小时的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受助学生学年考核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参评学生填写《欧阳启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情况、人均收入水平及贫困原因等,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连续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上一学年的成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品行表现、学习情况及成绩单、参与公益服务、社会工作及课外活动情况,本学年学习生活计划等。 9.希望工程圆梦助学金(编号112320),2013年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农村户口的学生,优先照顾孤儿、单亲家庭、家庭成员有遇难、伤残或长期患病情况的学生和学生本人伤残者。参评学生填写《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本学年资助4人(续评),受助学生每年经考核合格可连续四年获助,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分别按4000元(编号112321)、3000元(编号112322)、2000元(编号112323)、1000元(编号112324)的额度发放。 10.曾宪梓奖励计划助学金(编号112330),2000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6年开始实施第六期奖励计划,资助2015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资助2人(续评),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资助金额5000元/人,已完成考核。 11.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编号112390),2016年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捐资设立,资助1名家庭经济困难大一学生(新评1人,限2017级),资助金额4000元/人。差额评选,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确定最终资助人选。受助学生每年考核合格,可连续获助。 12.CAU06届本科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410),2016年由2006届本科毕业校友捐资设立,资助1人(续评),资助金额1000元/人,要求提交学习成长报告。 13.林少华助学金(编号112420),2016年由林少华女士捐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疆籍学生优先,本学年资助2人(续评),资助金额3000元/人。 14.2007届本科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430),2017年由2007届本科毕业校友发起爱心结对行动,捐资设立,本学年资助1人(新评,限2017级),1000元/人,要求提交学习成长报告。 (二)评审工作安排 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学生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本学年新参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资助申请书一份;续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审核表》一式一份以及上一学年学生成长报告、成绩单。“成长报告”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字数不少于800字。高年级学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总结汇报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新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助学金申请书,主要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助学金的理解及申请理由和自己的大学规划等。申请提交后,待学院、学校审核后打印相应的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有明确要求的助学金项目应填写专用申请表或提交相关材料。 三、材料提交指南 1、国家助学金需提交材料: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成长报告;微公益卡片。 2、社会助学金需提交材料: 续评: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表;家庭情况认定表(学院盖章);上一学年成绩单,绿色有教务处盖章;成长报告。 新评: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认定表(学院盖章);上一学年成绩单,绿色有教务处盖章(老生);感谢信。 注:如资助方有专用助学金申请表,则按照资助方的要求提交申请表 3、所有助学金均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包括已经评选完的助学金。 “成长报告”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字数不少于800字。高年级学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总结汇报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新生的“成长报告”为助学金申请书,主要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助学金的理解及申请理由和自己的大学规划等。 4、“成长报告”或“感谢信”必须按要求认真书写,切勿将资助人的名字写错。 “成长报告”除特殊要求外一律上交电子版,由学生直接打印提交,落款包括学院及学生姓名,注意签名要手签。 5、申请表及系统中信息所填电话号码必须正确可用,否则将影响助学金的发放。 6、曾宪梓助学金、春华秋实助学金学生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只需在系统中申请。 7、请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5:30前交至农学楼428,电子版材料附件7:《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8:《2017-2018学年社会助学金汇总表》于10月27日下午5:30前发送至bunny_zhang@ca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务必重命名为“班级名称+助学金汇总表”。
各类助学金建议申请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5日-27日,公示期过后自动生效。学生如对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咨询相关情况。 联系人:张月夕 联系电话:010-6273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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