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学院2025年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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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农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大类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 分流对象
2023级农学本科生。
二、 分流原则
(一)学生按照自己的志愿选择专业,如专业人数已满,则按照总GPA优先原则接收。本科交流生所选择的专业应与原专业相似。
(二)农学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90人,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30人。
(三)学生的专业一经分流确定,不允许更改。
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等不在校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
三、 分流后的专业及班级:
分流后专业名称 | 分流后班级 |
农学 | 农学231班、农学232班、农学233班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种科231班 |
四、 时间安排:
4月18日,宣传动员;
4月18日—5月6日,学生进行专业选择;
5月7日前,年级辅导员统计分流结果;
5月8日—5月12日,学院进行调剂;
5月13日-5月15日,公布结果。
5月16日,上报本科生院。
农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