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25年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大类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    分流对象

2023级农学本科生。

二、    分流原则

(一)学生按照自己的志愿选择专业,如专业人数已满,则按照总GPA优先原则接收。本科交流生所选择的专业应与原专业相似。

(二)农学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90人,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30人。

(三)学生的专业一经分流确定,不允许更改。

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等不在校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

三、    分流后的专业及班级:

分流后专业名称

分流后班级

农学

农学231班、农学232班、农学233班

种子科学与工程

种科231班


四、    时间安排:

4月18日,宣传动员;

4月18日—5月6日,学生进行专业选择;

5月7日前,年级辅导员统计分流结果;

5月8日—5月12日,学院进行调剂;

5月13日-5月15日,公布结果。

5月16日,上报本科生院。



农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