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23年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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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大类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一、 分流对象 2021级农学本科生。 二、 分流原则 (一)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如专业人数已满,则按照GPA优先原则接收。 (二)农学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90人,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30人。 (三)学生的专业一经分流确定,不允许更改。 三、 分流后的专业及班级:
四、 时间安排: 5月5日,宣传动员; 5月5日—5月9日,学生进行专业选择; 5月10日前,请各班班长将专业分流报名表发至邮箱:wumin801@cau.edu.cn; 5月11日—5月12日,学院进行调剂; 5月13日-5月15日,公布结果; 5月16日,上报本科生院。 教务与学生管理科 2023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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