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学】农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品团日活动申报的通知
农学院各团支部:
“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希望同学们“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当代青年的殷切期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现开展农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品团日活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
2023年5月14日——6月10日
二、活动具体要求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展现农院青年“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责任担当,争做乡村振兴青年先锋。
(二)开展方式
结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本专业和本支部的特色优势开展主题活动。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理论学习、主题宣讲、读书分享、实践活动、制作微团课等。鼓励各团支部挖掘身边榜样,邀请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国家重大服务保障项目的优秀志愿者、具有突出成就的优秀个人等讲述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感人故事。
(三)活动效果
按照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力争做到活动期间持续掀起热潮,努力形成支部成员集中行动、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并积极创作各类宣传作品,院团委将通过新媒体平台集中推送。
三、立项申报与总结
(一)申报对象
农学院各团支部
(二)申报日期
有意申请立项的团支部,需在5月17日下午17:00前填写完成《农学院2023年精品团日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以及《农学院精品团日活动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nxy_twzzb@163.com。
(三)审核立项
所有申报的团日活动经学院团委审核,审核通过的团日活动将在公示后正式立项。
(四)审核结项
各立项通过的团支部,需认真开展总结本次精品团日活动,并于6月10日17:00前提交所有电子版总结材料至邮箱nxy_twz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团支部+精品团日”。预期总结材料有:(1)一篇活动预告推送(图文,于活动开展前3日发布);(2)一篇活动总结推送(图文,于活动开展后3日内发布);(3)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活动总结《XX团支部精品团日活动总结》;(4)共计不少于10张的活动照片(其中至少包含1张集体照,照片应为长边数据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不低于3MB的JPG格式图片,图片应简要命名);(5)活动视频(要求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MP4格式)。
(五)经费报销
精品团日活动的经费支持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各支部凭单据报销(电子发票需打印成纸质版)。请各团支部妥善保存活动各支出的单据,学院团委将根据各立项项目的活动结算、活动实际开展及总结情况,在结项后给予不超过500元的经费支持。
联 系 人:王雯
联系邮箱:caunxytw @163.com
办公地点:农学楼401办公室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