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申请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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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 新学年开学伊始,为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时间滞后等原因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情况,现启动研究生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申请工作,以便其进行缓注册,不影响制定培养方案和选课。 1. 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且不包括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缴纳非普通学费标准的学生。 (2)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均需提供《生源地贷款回执》(原件)或回执短信截图打印件(写明姓名、学号、学院)作为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需要在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受理的同时,办理学费缓缴,提交《缓缴学费申请表》。 (4)拟申请校园地贷款或其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真实详细说明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学费缓缴申请材料。 2. 申请流程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提交贷款回执,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将填写好的《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校研究生请于9月1日下午3点前交到新楼1003办公室达老师处,研究生新生请于9月5日上午10点之前交到新楼1003办公室达老师处。 烟台、海南专项研究生提交至所在研究院资助负责老师,联系方式烟台专项高源远老师(0535-6923685,烟台研究院行政楼1607),海南专项李倩(15607569215,三亚崖州区雅布伦产业园1号楼) (2)请申请学费缓缴的同学于8月31日前扫码填写缓缴表格 (3)无《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特殊原因的申请均需学院出具说明。 (4)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拟缴费日期为“贷款放款日”,其他情况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最长可以缓缴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必须在拟缴费日期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无法发放当年的学校助学金。 3. 注意事项 (1)申请缓缴学费后,可进行缓注册,但缓注册不等同于注册,仍需缴清学费正式注册后才会发放学校助学金,以及办理答辩、毕业等手续。 (2)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将于9月6日起,为审核批准后的缓缴学费同学进行统一缓注册。因缓注册数量较大,需4到5个工作日完成。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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