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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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进取,传承知农爱农情怀、勇担强农兴农使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现将我校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22届在规定学制内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学生。根据市教委要求,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伟大祖国,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 (三)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或在知农爱农、强农兴农担当作为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勇于砥砺奋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攻坚克难中创造成绩、成长成才,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六)违纪处分期未满的毕业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或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名额 根据农学院2022届在校毕业生总数,共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17名;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6名。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班级按学院分配名额评选出本班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统筹考虑申报学生各方面综合表现)。 6月2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附件2: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需排序)纸质版提交至新楼1003办公室;登记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uchen0216@cau.edu.cn。 (二)学院评选。学院审核各班推荐学生的评选资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于6月5日17:00前将《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提交至新楼1003办公室,电子版交至邮箱:wangyuchen0216@cau.edu.cn (三)公示。学院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公示2天后报送到学校,学校面向全校公示7天后上报市教委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将考察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联系人:王宇琛 联系电话:18611839077 联系邮箱:wangyuchen0216@ca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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