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和实践教育计划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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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系、中心):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 号文)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我院各评审小组将完成2021年春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和实践教育计划汇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 (一)考核范围:2020级二年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部分三年制学术型硕士、2020级硕士留学生。在新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开题报告并承诺这学期参加考核的各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海南专项、烟台专项研究生开题由学院单独组织及考核。 (二)组织形式:由各专业(系、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系、中心)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考核工作程序,保证环节质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评价。考核以学术报告的方式公开进行(延迟公开的除外),每组应由本中心3人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原则上要求有1名相同学科背景的校外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需聘请校外导师或行业专家参加),校内导师应全程参与所带学生的环节考核,但不能作为评审小组成员参加。由各专业(系、中心)安排并负责通知到每位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同时请提前一周将“2021年春学期开题报告环节考核安排”(附件2)提交学院。 (三)具体安排: 1、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下载开题报告(见附件3),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工作;同时还需下载“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附件4 限单页单面)一份并填写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由评审小组统一填写。以上两种材料考核时交评审小组。 2、由各专业(系、中心)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研究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 3、参加考核的研究生根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开题报告后,于5月20日17:00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电子档案”模块,填写开题报告环节信息并上传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由各专业(系、中心)评审小组给出具体成绩(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经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后,统一交至新楼1004。由学院教务老师统一扫描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5、因故(出国、休学等在学籍办理了学籍异动手续的硕士生除外)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的研究生,可办理一次开题缓考手续,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见附件5),经批准后,方能进行第二次开题,需在规定的最晚二次开题学期内完成开题环节考核。研究生开题考核次数最多为2次。 二、填写实践教育工作计划 考核范围:须参加实践教育环节考核的中国农业大学2020级二年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部分三年制学术型硕士、2020级硕士留学生。海南专项、烟台专项研究生的实践教育工作计划由学院进行汇总。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于5月5日前,向各专业(系、中心)评审小组提交“2021年实践教育计划汇总表”电子版文件(见附件6),由评审小组汇总后5月10日前发送至学院教务老师邮箱。实践教育开展期间,学生应填写工作日志(附件7),实践教育环节考核具体安排秋学期将另行通知。 三、评审小组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 1、6月4日前提交所有参加考核硕士生的“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纸质版,限单页单面,须评审组签名)(见附件4)、 “21春开题报告考核名单及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注意:优秀率不能超过参评人数20%)(见附件1) 2、5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2021年研究生实践教育计划汇总表”(见附件6) 以上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tianqinlan@cau.edu.cn,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1004办公室。 开题报告和研究生实践教育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因培养环节考核不通过进入论文校级抽查的规定》:开题报告考核一次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校级抽查。研究生院将适时开展开题报告考核督导并联合图书馆做好开题报告重复率抽查。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做好这两项工作。 联系电话:010-62732565 电子邮箱:tianqinlan@cau.edu.cn 农学院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1:21春开题报告考核名单及成绩汇总表(本部).xls 附件1-2:21春开题报告考核名单及成绩汇总表(海南).xlsx 附件1-2:21春开题报告考核名单及成绩汇总表(烟台).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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