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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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2019-2020学年校园地(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银行中国银行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我校录取、取得真实有效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就读本科学生、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5.承诺向中国银行及时提供上学期间及毕业以后的有关情况并履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6.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贷款; 7.未办理过大额信用卡(1万元以上),且信用卡未产生过大额消费(近六个月个人名下所有账户消费月均不超过2000元); 8.未有过贷款逾期行为; 9.未有任何商业贷款。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线下、线上申请并行。 (一)线下申请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手写本人姓名与联系方式。 2.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一份,可在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 4.如实、完整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份。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附件2),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填写样表》(附件3)填写。 6.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9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yanshuqing@cau.edu.cn。 7.打印并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年版)》(附件5),要求必须本人签字。 8.如申请学生未满18周岁(200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未成年人贷款担保责任书》(附件6)。 9.对于原生源地贷款学生,若想在本年度转为校园地贷款,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准备原生源地贷款合同的原件,并有加盖学院公章的放弃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转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研究生在本科期间有贷款的,需另外提交展期证明或调整还款计划证明。 10.研究生申请贷款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但研究生有助学贷款正在还款期的无法新申请校园地贷款。助学贷款时长不超过学制,贷款额度除部分专硕贷款额度可到12000元外,其他研究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申请贷款(住宿费可按照每年1200元申请)。 申请学生需按《注意事项》(附件7)要求将所有材料整理齐全,填写《申请材料收取及移交清单》(附件8),将材料统一提交至农学楼428办公室。 (二)线上申请 相关纸质材料经中国银行审查通过后,学生还需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操作提交申请,根据审查进度,具体申请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学生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先将纸质材料中附件1-5拍照或复印留存。 三、时间安排及说明 1.9月17日-9月25日,学生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农学楼428。 2.学院对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按银行要求将复审合格材料报中国银行审批。 3.批量开卡。因放款与还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经学校与中国银行北京塔院支行协商,10月份中国银行将来校为同学们进行现场开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不明及未尽事宜请联系农学院学工办晏老师,联系电话(010)- 62734177,或致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研究生工作部咨询。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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