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申请缓缴学费及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的通知 | |||||||
|
|||||||
各研究生: 为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同学顺利入学注册,及时选课,确保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研究生顺利、及时得到新学年资助款项,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用的支出问题,现启动研究生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申请与收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工作。 一、研究生学费缓缴申请条件、要求及流程 1.申请缓缴费的内容仅包括学费,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2.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且不包括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缴纳非普通学费标准的学生。 3.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需提供《生源地贷款回执》(原件)作为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拟申请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需提供当地乡镇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作为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4.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把《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日下午2点—5点交到新楼1004办公室田老师处,由研究生辅导员进行审核及汇总。 5.无《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特殊原因的申请需学院出具说明。 6.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拟缓缴学费日期为“贷款放款日”,其他情况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最长可以缓缴至2019年12月10日。所有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必须在拟缴费日期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无法发放当年的学校助学金。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请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年级研究生将生源地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开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材料(原件)于9月2日下午2点—5点提交至新楼1004办公室田老师处。 三、关于学籍注册的说明 1.研究生每学年都需要学籍注册,新生注册后方可进行选课,老生注册后方可进行中期答辩等,未注册学生无参评奖学金资格。按照学校规定,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的同学视为自动退学,可开除学籍。 2.研究生不缴学费不能注册。申请缓缴学费后,可进行缓注册,缓注册后可登陆培养系统选课。但缓注册不等同于注册,仍需缴清学费正式注册后才会发放学校助学金,以及办理答辩毕业等手续。 3.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将于9月3日起为审核批准后的缓缴学费同学进行统一缓注册,因缓注册数量较大,需4到5个工作日才能全部完成,请申请缓注册的研究生同学耐心等待。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