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
|
|||||||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才,学校在前期完成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现启动2019-2020学年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依据上级相关文件通知和《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农大学字〔2019〕5号,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编号111010)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编号111011)为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编号111012)为35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编号111013)为3000元/人,分别对应评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申请学生不可随意调整对应关系。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预科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3.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为10月14日-10月15日。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登录“我的空间”→点击“系统直通车-学工系统”→进入到“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服务”中点击“资助服务-我的助学金”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成长报告”(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助学金申请书”(一年级新生))。“成长报告”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字数不少于800字,点击提交完成申请。高年级学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总结汇报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新生的“助学金申请书”内容主要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助学金的理解和自己的大学规划等。申请提交后,填写并打印《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连同上一学年微公益卡(一年级新生不做要求)一并提交至学院审查和存档。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经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 5.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上级要求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二、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选,做到应助尽助。 2.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详见附件3,公示期2019年10月14日-10月16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汇总申请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请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材料,纸质版材料(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上一学年微公益卡)请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10:30前交至农学楼428,电子版材料(附件4:《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于10月17日下午5:00前发送至yanshuqing@ca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务必重命名为“班级名称+助学金汇总表”。 4.学生如对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 联系人:晏菽卿 联系电话:62734177 联系邮箱:yanshuqing@cau.edu.cn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3 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xls 附件4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doc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