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农学院2017-2018学年专项研究生“社会服务奖学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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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项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学院“一懂两爱三有”新农科“三全育人”工程,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学院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社会服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资格 1. 在校注册的二年级(含)以上的专项研究生; 2. 评奖当年无违纪违法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 3. 符合2018年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相关要求; 4. 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 二、 奖项设置 1、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 奖励金额:(6000元/每个团队)。 评选标准: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以各个项目地为团队划分,主要依据团队特色工作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2、社会服务卓越奉献一等奖 奖励名额: 6名;奖励金额:3000元/人 评选标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且长期致力于社会服务的研究生。在社会服务中有突出贡献,获得校、院奖励;受到媒体报道或发表文章的研究生优先评选。 3、社会服务卓越奉献二等奖 奖励名额:9名;奖励金额:2000元/人 评选标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且长期致力于社会服务的研究生。在社会服务中有突出表现。 4、社会服务卓越贡献三等奖 奖励金额: 1500元/人 评选标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力行实践,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社会服务。 三、 评选办法 1、材料提交:申请同学提交个人工作日志1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要求图文结合);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1篇(不少于3000字);团队年度工作报告(报告要求体现团队基本情况与特色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5000字),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晚20:00前,将申报材料命名为学号+姓名+社会服务奖学金,发送至2843789109@qq.com。 2、评选采取打分制,将综合工作日志、个人工作总结和团队工作报告进行评选。 其他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可参评垦丰社会服务与校园文化突出贡献奖学金 联系人 王婷 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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