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评选农学院本科生2016-2017学年 “精神文明奖学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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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设立 “精神文明奖学金”,并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评选。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包括一年级本科生); 2.遵守校规校纪,未受纪律处分; 3.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奖项设置与标准 精神文明优秀奖学金(编号101060,奖优类)。奖励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公益服务等方面,对促进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有所贡献的学生,本年度评选1人,奖金1000元/名。 三、评选方法 学生自主申报,获奖者由学校评定。申请人上报申请人材料(含其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述评)及《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打包命名为“精神文明奖学金+姓名”,并于2017年11月19日12:00点前发送至邮箱bunny_zhang@ca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月夕:010-62734177
农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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