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展2017-2018学年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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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和《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09]13号,附件1)精神,学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减免学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学费申请条件 1.在我校北京地区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2.在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烈士子女; (2)无资助上学的孤儿; (3)优抚家庭子女; (4)父母伤残,享受社会救济者;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者;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8)其他确需减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1)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上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者除外); (4)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5)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二、减免标准 各学院减免学费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本科生人数的0.5%以内。 学费减免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减免对象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 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减免对象为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者,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减免对象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学生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菜单“资助服务-我的学费减免”,填写申请理由后下载打印,并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证件、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2、根据本科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的总量控制原则,我院今年减免名额不超过2人。 3.学院审核推荐(11月5日-11月10日):学院在认真听取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减免学费推荐名单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评定公示(11月15日—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审核后提出评审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将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5.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确认的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及减免金额将款项划转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或冲抵当年学费。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务必附相关证明材料;另,发送《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和《2017-2018学年本科生减免学费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bunny_zhang@ca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减免学费申请”。 2.请申请学生如实反映家庭及个人相关情况,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20:00;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下午17:00,地点农学楼428。
联系人:张月夕 联系电话:62734177 电子邮箱:bunny_zhang@ca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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